综合科主要负责保卫处日常工作、政保工作及户籍管理工作。
(一)日常工作任务
1.负责拟写每年工作计划、半年总结、年终总结,各项通知、请示、报告及对内对外情况通报。
2.负责撰写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的各种安全稳定汇报材料,协助党政办公室每月填写自治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领导抓稳定工作实绩月报表》等材料。
3.负责学校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和防火安全责任状的拟写及印制,组织各单位、各部门签订《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防火安全责任状》。
4.负责各类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转送、催办及立卷归档工作。
5.负责处内各种会议的通知、会场布置及会议记录等工作。
6.负责保卫处印章的保管使用。
7.负责保卫处经费的开支、报销,保安及临聘人员工资的统计、制表、领取及分发工作。
8.负责保卫处临聘人员合同的签订、解除等相关工作。
9.负责保卫处固定资产的统计及管理。
10.负责保卫处网页的维护与更新,及时挂贴工作动态、安全常识及预警信息等。
11.负责征订报刊杂志,购买发放办公用品。
12.负责处内考勤的登记、上报工作。
13.负责保卫处对外联络与沟通,承担处内各科室工作协调。14.承办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政保工作
1.与各单位负责人及各学院党、团总支书记建立日常联系,或通过其他有效途径及时关注、了解师生思想动态,严防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2.组建信息队伍,畅通信息渠道,及时获取影响校内正常秩序、校园稳定的不安定因素。
3.建立重点人档案,并做好学校重点人的监管、监控及帮教工作,特别是重大节日、特殊敏节点,及时关注重点人动向。
4.对学校外籍教师及留学生进行登记、备案。
5.关注校园网络的安全,及时删除有害信息。
6.配合公安、安全等部门协助调查相关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户籍管理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户籍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负责北校区学生和教职工集体户籍的管理。
2.负责新生入校的户口登记、申报和入户。
3.负责毕业生的户口迁移。
4.负责教职工和学生身份证、暂住证的办理。
5.负责办理留校教师、引进人才(包括引进人才家属)的入户报批。
6.负责集体户籍人员身份证丢失补办的相关工作。
7.负责办理退学学生的户籍迁出,为没有及时落户或户籍丢失的师生查底,办理更改日期和户籍补办等。
8.负责离校毕业生户籍的暂存。
9.提供相关户籍办理的咨询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