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户籍管理 > 正文

学校教职工户口迁移须知

作者: 时间:2023-03-14 点击数:

需要落户的新教工办理迁入户口须准备: 持本人户口迁移证、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和学校人事处开具的接收证明户及2张一寸白底照片办理落户相关手续。(地点:明远楼106室,电话:4992408

 

Copyright 2013 bwc.imu.edu.cn 版权所有:内蒙古大学保卫处
地址:内蒙古大学保卫处    蒙ICP1600239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