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保卫处工作职责

作者: 时间:2023-03-06 点击数:

保卫处是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校园治安、消防、交通安全及政保工作、户籍管理、综合治理、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一、负责校园维稳工作。

二、负责组织实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剧毒、易燃、易燥等危险品的管理使用,确保安全。

三、负责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定期摸排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协同处置问题,及时上报隐患。

四、负责调查、处理校内发生的一般性治安案(事)件和一般性刑事案(事)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校内重大治安、刑事案(事)件,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五、负责各类案件、事故现场秩序的维护及现场的保护、看守和取证工作。

六、负责校园秩序的管理、维护。规范校园内部各类商业网点,严禁小商小贩进入校园进行摆摊售卖。

七、负责校园24小时值班值守及巡逻、督查工作。

八、负责校园交通秩序的管理和维护。

九、负责全校师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十、负责全校学生和教职工集体户籍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负责监管校门和相关楼宇的门卫工作。。

十三、加强与警务室及驻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开展校园相关安全保卫工作。

十四、完成学校党委、行政机关交办的工作以及协助各级公安、安全机关完成相关工作


Copyright 2013 bwc.imu.edu.cn 版权所有:内蒙古大学保卫处
地址:内蒙古大学保卫处    蒙ICP1600239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