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保卫处成功抓到在校园内跟踪女学生的校外男子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年11月19日 16:13         ★★★

 

保卫处于11月15日成功抓到11月10日在校园非法跟踪女学生的校外男子,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019年11月10日,我校学生韩某在校园内散步至南校区主楼南广场时,察觉到有人跟踪,于是选择往回走,走到学生活动中心时,该男子还在跟踪,韩某进入了正在举行活动的学生活动中心咖啡厅内,该男子也尾随进去。韩某打电话让舍友把自己接回宿舍。

韩某家长非常重视此事,于11月11日早晨向公安机关和保卫处报警。韩某家长于当日中午来到学校安抚学生,之后与保卫处共同研究此事。保卫处接警后,立即调取监控,排查了几十个监控摄像头,最终确定了该男子的行动轨迹。该男子在10日将其驾驶的晋F牌照车辆停放在校园外,从北门步行进入校园,随机跟踪女同学,在学生活动中心开始跟踪韩某,韩某和宿舍同学走了以后,该男子在咖啡厅坐到了21:40,离开校园。

我处在锁定该男子的行踪轨迹并掌握其跟踪的事实后,迅速向辖区派出所报告,将相关证据移交到派出所。我处推测该男子还会来校园,迅速将该男子形象和其违法事实传达至各个岗位。11月15日17时20分,该男子又来到了活动中心咖啡厅,被韩某发现并报告保卫处,我处立即出警,通过询问比对,迅速锁定该男子,并将其移交至公安机关处理。

学生家长对保卫处有事必处、不计成本,不辞辛苦,努力践行“为师生服务”初心的工作作风给予充分肯定,赠送了“恪尽职守、威德相济”的锦旗!

无论是有事外出还是上自习时,保卫处提醒广大学生: 1、结伴而行,为了保障自己的财产安全特别是人身安全,最好是结伴而行,独自行走容易成为不法分子侵害的目标。2、财不外露,在晚间行走时要注意财不外露,最好不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3、学会躲避,为防范可能发生的不法侵害,遇到可疑人员尾随,要学会巧妙躲避。4、及时报警,若发现可疑人员请及时向公安机关110和保卫处报警,保卫处24小时校园报警电话:4992287(北校区),4996110(南校区),3362201(东校区)。

 

文章录入:    责任编辑: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公告 | 网站管理 |

Copyright 2013 bwc.imu.edu.cn 版权所有:内蒙古大学保卫处
地址:内蒙古大学保卫处    蒙ICP1600239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