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安全常识 >  正文
银行卡被盗刷怎么办?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年11月10日 08:04         ★★★


银行卡被盗刷?

 

广西南宁的李先生在某银行办了张银行卡,早上刚存进卡里20万元,下午就被人通过网银转走19.9万多元,余额只剩35元。银行卡在手,为何钱不翼而飞?

案件经过

 2015年12月3日,李先生通过某银行官网申请,在该银行办了一张银行借记卡,并预留了手机号码。上午,李先生将20万元存入了该张银行卡。当天下午,李先生到银行柜台处想转账,却被告知卡内余额不足。

李先生说,自己办卡时只开通了账户余额提醒、账户安全提醒、产品交易提醒业务,未签约电子渠道。自己的卡内存款被盗刷,银行应全赔并支付相应利息,遂将某银行告上南宁市青秀区法院。

而某银行声称,他们有李先生在网银新用户注册示例截屏,能证明李先生已就此卡办理了网银业务。是李先生未妥善保管银行卡信息及密码,他的损失不应由银行承担。

后经查询发现,2015年12月4日13时37分,有人用李先生的银行卡账号开通个人网银及手机电子渠道,并于当天13时43分,通过个人网银将李先生银行卡内存款199950元汇到户名为胡某的银行账户。

 对此,李先生认为,目前电子银行提供的交易功能中的网银转账功能,需在柜台签署相关协议开通。银行在他没有前往柜台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开通网银转账功能,使自己银行卡存款被盗刷,银行应担全责。

南宁市中级法院认为,银行作为金融机构,有保障储户银行卡内资金安全及交易安全的义务。李先生银行卡内的存款是通过个人网银转走的。按照规定,储户开通个人网银转账汇款功能,须到银行网点柜面办理相关手续。

        该案中,银行在李先生未到柜面开通个人网银转账汇款功能的情况下,擅自通过其他途径为李先生开通此项功能,导致李先生名下存款被他人转走,银行存在重大过错,应对李先生存款损失承担全部责任。二审法院终审判决,某银行赔偿李先生存款损失199965元。


文章录入:    责任编辑:高荣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公告 | 网站管理 |

Copyright 2013 bwc.imu.edu.cn 版权所有:内蒙古大学保卫处
地址:内蒙古大学保卫处    蒙ICP1600239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