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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警务室侯峰警官勇抓盗窃分子事迹感人

作者:佚名 时间:2013-05-13 点击数:

2013年4月24日下午,学校保卫处接到警务室电话称,侯峰警官在内蒙古医院南门抓获了一名偷盗我校学生手机的盗窃分子。学校保卫处迅速出警,协助侯警官将小偷带回警务室后向110报警。目前,该小偷已经移交大学东路派出所,经过警方审讯,该小偷是团伙作案,并供出了另外2名同伙,现3名案犯均已被刑事拘留。

该案件的当事人是我校经济管理学院学生。案发当时碰巧侯峰警官刚做完手术在内蒙古医院院内散步,当他看到作案歹徒正在与追上前来的年轻人揪扯时,不顾个人安危,忍着病痛勇擒小偷。受助学生为表达对侯峰警官的感谢,特意写了一封感谢信,内容如下:

致内蒙古大学警务室侯峰警官的感谢信

尊敬的内蒙古大学领导:

“校警执勤忙,温暖师生心”。我怀着十分感激的心情,向学校警务室的侯峰警官表示深深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谢!感谢侯警官在带病住院的情况下仍坚守自己作为一名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为社会、为我们内蒙古大学的师生铸就了一道平安防线,营造了和谐文明、安全有序的学习、生活环境!

2013年4月24日下午,我正准备乘坐公交车时忽然感觉外套右边衣兜动了一下,虽然很轻但还是感觉到了,我下意识的摸了一下衣兜,发现手机不见了。随即转身,看到旁边两个人神色慌张地往内蒙古医院方向逃走,我就没继续上车,快走几步紧随其后,在内蒙古医院南门将其抓住并要求他归还手机。小偷正欲挣脱逃走时被刚做完手术正在楼下散步的侯警官看到了。侯警官不顾个人安危,忍着病痛冲上前去控制住了小偷,并打电话通知内蒙古大学校警务室。随后保卫处工作人员赶来协助侯警官一起将小偷带回校警务室后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最后通过警察的努力,我的手机终于找回来了。

通过这件事,使我深切地感受到:人民警察真是人民的守护神!侯峰警官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的精神,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严格又不乏人性化的执法方式让我感动,体会到了“学校校警为师生”的崇高精神!在内蒙古大学学子的心中,侯警官是我校一道美丽的风景线,是让我们“懂得责任、学会感恩”的德育典范,是大家生命及财产安全的守护神!在此,我再一次向以侯峰警官为代表的人民警察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同时也感谢内蒙古大学警务室、保卫处的所有同志们!

此致

敬礼! 内蒙古大学经管院张辉

201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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