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因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需要,学校决定对全校教职工机动车辆信息进行重新梳理登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各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安排专人集中组织填报本单位教职工(含临聘人员)车辆信息(附件1),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提交保卫处。
二、保卫处将各单位的教职工信息提交人事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名单信息由保卫处集中录入。
三、各单位在登记车辆信息时,要严格把关,不错报、不漏报、不虚报。
四、此次集中办理后,除学校教职工、学生及相关部门服务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一律禁止驶入校园。
五、请各单位务必于2020年3月25日下午5:30前将申请表纸质版送交保卫处(联系人:乌力吉,电话:4995530,办公地点:北校区明远楼1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6237098@qq.com。逾期未提交信息,将影响教职工车辆正常进入校园。
特此通知
附件
内蒙古大学教职工机动车辆信息申报表.docx
内蒙古大学保卫处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