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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南校区东门试运行机动车辆自动识别系统的通知

作者:佚名 时间:2014-12-09 点击数:

关于在南校区东门

试运行机动车辆自动识别系统的通知

进出南校区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加强进出校园车辆的管理,建立安全、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学校决定在南校区东门试运行机动车辆自动识别系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部门登陆内蒙古大学保卫处网页(http://bwc.imu.edu.cn)资料下载栏下载《内蒙古大学机动车辆进出校园权限开通申请表》,组织本单位有车教职工(含临聘人员)认真填写,加盖本单位、部门公章后到保卫处集中统一办理。

二、此次集中办理过后,新购机动车辆的教职工本人登陆保卫处网页下载申请表,填写好相关信息,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到保卫处办理。

三、各有关单位、部门在登记车辆信息时,要严格把关,不错报、不漏报、不虚报。保卫处将对各有关单位、部门填报的车辆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相关申请。

四、该系统运行后,除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及相关部门服务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一律禁止驶入南校区。

五、请各有关单位、部门务必于2015年5月1日前将申请

表送交保卫处。联系人:李明珠,电话:4996224,办公地点:南校区教学主楼104办公室。刘建国,电话:4995110,办公地点:校本部旧行政楼104办公室。

特此通知

内蒙古大学保卫处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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