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2年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大检查的通知

作者:佚名 时间:2012-11-02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安全稳定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12年12月26日——28日对全校各单位、各部门的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稳定工作进行考评检查,并签订2013年《内蒙古大学综合治理责任状》及《内蒙古大学防火安全责任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单位内部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稳定工作机构的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的建立、完善和落实情况。

(二)对单位内部存在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整改情况。

(三)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配备、维护及安全管理通道管理情况。

(四)单位内部科研、实验、办公室等场所的用电、用火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情况。

(五)对师生的法制教育、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及消防安全教育、防抢防盗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饮食安全教育等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情况。

(六)单位内部信息队伍的建设及情报信息的收集、上报情况。

(七)单位内部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及处理情况。

二、检查方式

(一)听取单位、部门安全稳定工作情况汇报。

(二)查阅有关档案资料。

(三)实地检查重要部位。

三、时间安排

(一)12月25日,各单位开展自查工作。

(二)12月26日—28日,保卫处将对学院等重点单位进行检查,对党政职能部门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艺术学院、交通学院和创业学院自行安排检查工作。

四、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参与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并按通知要求提前做好准备。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不安全因素,要逐项逐条进行解决和落实,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上报学校保卫处和党政办。

(三)检查结束后,学校将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安全稳定工作进行考评,并下发通报。

特此通知

内蒙古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内蒙古大学2012年安全稳定工作检查时间安排

内蒙古大学2012年安全稳定工作检查时间安排

北校区

南校区

12月26日上午

蒙古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体育教学部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12月26日下午

生命科学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

哲学学院、法学院

12月27日上午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院

公共管理学院、

外国语学院

12月27日下午

经济管理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图书馆

体育教学部(体育馆)、图书馆

12月28日上午

计算机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出版社

服务中心

12月28日下午

服务中心、奥都资产经营公司

Copyright 2013 bwc.imu.edu.cn 版权所有:内蒙古大学保卫处
地址:内蒙古大学保卫处    蒙ICP1600239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