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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时间:2012-11-02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进入春季,天干物燥,是火灾事故易发、多发季节,为进一步做好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保护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现就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特殊重要性,以对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单位内部负责人亲自抓,指派专人具体抓,将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到人、责任到岗、层层分解、狠抓落实,确保本单位、本部门的消防安全。

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各单位、各学院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宣传和普及消防知识、灭火常识,使学生学会安全使用消防器材、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等基本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教育广大学生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严禁在宿舍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磁炉、电热煲、电水杯壶、电热毯、热得快等),严禁在床上吸烟、点蜡烛及私拉乱接电源线等。各学院要主动协同服务中心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对学生宿舍开展经常性地检查,一旦发现违章使用电热器具的行为,要严加制止并进行收缴。

三、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所属的办公室、教室、实验室、机房、图书馆、食堂、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及易燃易爆剧毒辐射危险品存放地认真开展一次火灾隐患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上报学校,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全校供电设备、线路的检查、维修与管理,确保用电安全。

四、做好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所管理的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故障或损坏要及时进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根据防火规范要求,要配齐配足各类消防器材、设施;要确保疏散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置障碍物,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保卫处将于近期建立全校所有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请各单位、各部门提前做好准备,摸清和全面掌握本单位消防工作的相关数据和具体情况,认真、细致地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档案,积极配合校保卫处尽快建立学校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

安全工作责任重大,各单位、各部门要不断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火措施,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特此通知。

内蒙古大学

二0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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